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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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115393 - 2024/3/12 9:00:00
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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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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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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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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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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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主体内,日后计划整体出售的,由于属于项目建造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核算;
2)售楼部在项目外,属于临时租用的销售网点,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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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134745 - 2024/3/12 9:00:00
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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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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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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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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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主体内,日后计划整体出售的,由于属于项目建造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核算;
2)售楼部在项目外,属于临时租用的销售网点,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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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主体内,日后计划整体出售的,由于属于项目建造成本的一部分,应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科目核算;
2)售楼部在项目外,属于临时租用的销售网点,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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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161835 - 2024/3/12 9:00:00
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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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第四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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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172946 - 2024/3/12 9:00:00
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173975 - 2024/3/12 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