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启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136 - 2015/12/30 0:00:00
为深化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启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行政审批网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421384 - 2015/12/30 0:00:00
为深化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海关总署决定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http://pre.chinaport.gov.cn/car)进行升级,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391 - 2018/9/28 0:00:00
海关统计数据在线查询平台原ip地址(http://43.248.49.97/)已经停止使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链接或者域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1240 - 2023/1/31 0:00:00
为了构建海关与企业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和便利企业,海关总署定于2016年10月18日在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正式上线运行中国海关“关企合作平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127 - 2016/10/17 0:00:00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加快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效能等要求,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自2019年7月1日起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268 - 2019/6/28 0:00:00
期了解进口商品样品归类的需求,现将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商品样品预先归类咨询服务的申请人应当是进口货物收货人。 二、申请人进口以下商品样品可向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239 - 2019/11/6 0:00:00
为做好海关总署2018年165号公告执行工作,现就海关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企业接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付相关原始数据的接口文档及接入方式参见《海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550 - 2018/12/3 0:00:00
为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现将海关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与跨境电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557 - 2018/11/8 0:00:00
为做好通关状态查询、审单疑难业务咨询等公共服务,现就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通关状态查询、审核业务咨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统称“企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422120 - 2016/9/28 0:00:00
展的需要,在深圳、珠海、湛江、上海、塘沽等地相继成立的直升机服务公司,已承担了为石油平台服务的运输业务,在遇到抢救危急伤病人员或赶运平台急用器材时,需办理紧急包机从平台迳飞香港。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305645 - 1985/2/4 0:00:00
务平台、“掌上海关”app、“掌上海关”微信小程序订阅本企业申报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方式详见《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说明》(见附件1)。 二、为适应企业信息化管理需要,收发货企业可按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161 - 2020/4/9 0:00:00
根据有关优惠贸易协定实施安排,海关总署现已完成原产地证书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既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相关业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1077 - 2022/1/5 0:00:00
、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以下简称广东地区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广东地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4396 - 2014/9/9 0:00:00
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4397 - 2014/9/9 0:00:00
业用户操作手册及企业对接报文标准等附件文档,如有变更将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布。 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本公告内容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423 - 2018/6/14 0:00:00
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以下简称广东地区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426320 - 2014/9/9 0:00:00
利,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426321 - 2014/9/9 0:00:00
将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文档资料”栏目及时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56号公告同时废止。 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50395 - 2018/9/4 0:00:00
子口岸数据分中心核发的身份认证卡,通过电子口岸平台授权管理系统,自行对电子化手册备案、变更、通关、核销等数据的预录入和申报操作权限进行授权。在授权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当地电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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