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二○○三年十月八日外币代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417739 - 2003/10/8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满足对外交往中个人兑换外币的合理需求,促进外币代兑机构改善外币兑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936 - 2012/9/5 0:00:00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二○○三年十月八日 外币代兑机构管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164 - 2003/10/17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8258 - 2016/5/26 0:00:00
国推广外债统计监测系统(银行版)。现将推广安排和外债数据报送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064 - 2005/10/28 0:00:00
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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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申报的具体要求,根据《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18〕8号文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指引(2018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外汇管理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549192 - 2018/7/19 0:00:00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三年十月八日
外币代兑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953 - 2003/10/17 0:00:00
与代码为《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以下简称新交易代码,见附件1)。《涉外收支交易代码表(收入/支出)》见附件2。货物贸易核查项下的境内收付款、非货物贸易核查项下境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3816 - 2014/4/17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外汇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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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6〕15号印发),制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80343 - 2017/11/30 0:00:00
务操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试点法规制定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见附件1),自试点之日起施行。
二、 自试点之日起,试点地区银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7505 - 2011/10/24 0:00:00
传稿要上报总局综合司,经审定后发表。 (四)各分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要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坚决制止瞒案不报、以代型等现象。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0967 - 2001/6/8 0:00:00
天有关个人购汇的一切业务。2006年5月1日上午8:00系统恢复对外服务。 二、现将《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说明》(见附件1)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信息系统2.0版操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0996 - 2006/4/27 0:00:00
总情况,分期分批组织银行开展联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接口程序联调方案》(1.2版)(通过应用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三、外汇分支局应在日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925 - 2012/3/16 0:00:00
行信息门户网http://banksvc.safe“资料下载”栏目或向所在地外汇分局获取,以下文件表格获取方式同)配置后访问银行卡管理系统(银行版)测试环境,使用方法详见《银行卡境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80339 - 2017/8/3 0:00:00
融机构若通过国际卡组织进行代授权交易,应遵守本通知规定。 (九)各发卡金融机构若因技术等原因未及时完成系统设置,应按月逐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已发生的不合规交易。 (十)附件1列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4953 - 2010/10/11 0:00:00
销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监管系统的《进口付汇备案表》号码段位由6位升至8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升级版的“监管系统”可实现6位和8位编号《进口付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0926 - 2004/11/9 0:00:00
作说明,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外汇局版)访问设置手册》。
(二)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各分支局可使用业务管理员用户(用户代码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5056 - 2015/10/22 0:00:00
月1日起通过访问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进行申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审核辖内银行的申请,于7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银行名单、切换原因和接口方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4928 - 2012/7/20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