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周小川二○○三年十月八日外币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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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满足对外交往中个人兑换外币的合理需求,促进外币代兑机构改善外币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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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二○○三年十月八日 外币代兑机构管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164 - 2003/10/17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8258 - 2016/5/26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局: 为规范对金融机构代理、代办外汇业务的管理,1995年4月全国金融监管会议之后,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129 - 1997/4/2 0:00:00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3次行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三年十月八日
外币代兑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9953 - 2003/10/17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根据《行政许可法》、《外汇管理条例》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4934 - 2015/2/13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出口保付代理项下的收汇核销业务,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鼓励银行业务创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0982 - 2003/7/1 0:0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出口保付代理项下的收汇核销业务,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鼓励银行业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317474 - 2003/7/1 0:00:00
知》〔汇发(2001)58号〕的实施,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启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9号〕、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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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代理机构开立与其代理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对应的结汇待支付专用账户(人民币账户,账户收支范围见附件),用于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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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稿要上报总局综合司,经审定后发表。 (四)各分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犯罪线索要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坚决制止瞒案不报、以代型等现象。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0967 - 2001/6/8 0:00:00
关评估部门评估价值);扣收保证金等。 (二)银行向外汇局申请代债务人结售汇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证明与债务人债权关系的书面材料,如合同、凭证、法院判决书等; 2、证明结售汇资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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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本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外汇保险业务展业代理人,代签外汇保险合同,但不得代收代付外汇保险项下各项外汇资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168 - 2004/8/9 0:00:00
获得外汇局颁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本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外汇保险业务展业代理人,代签外汇保险合同,但不得代收代付外汇保险项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7499 - 2004/8/9 0:00:00
1〕155号)规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三、货代公司可凭“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办理向境内船代公司划转国际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手续;贷代公司和船代公司可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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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或者境内外商独资船务公司。货主可委托经外经贸部门批准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代其交付运费。
货主不得直接向境外运输企业支付国际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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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项目,继续允许用该项目进料加工复出口收汇全额先还贷后分成,并凭经贸部门项目批件、工贸合同和外汇贷款协议逐笔审核办理。但不论新、老项目,均不得坐扣其他出口收汇还贷。
二、借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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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人民币抵押外汇贷款的人民币抵押金)取得的人民币资金;3、扣收的人民币保证金;4、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三)银行代债务人购汇可向债务人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债务人所在
http://www1.tax.org.cn/article.aspx?menuid=1333&tab=tab_laws&tabid=1271174 - 2004/6/29 0:00:00
据修正有错误、遗漏,每发现一处扣1分。
3、机构、科室、岗位间有职责、权限不落实、不明确情况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二)执法程序和文书:要求行政机关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履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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