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财税[2009]110号文件规定,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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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京财税[2009]110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52699 - 2009/7/24 9:00:00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在一定环境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的款项以及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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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53205 - 2009/12/10 9:00:00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应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0743 - 2004/10/25 9:00:00
纳税人开具发票应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2856 - 2008/11/5 9:00:00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71837 - 2009/4/1 9:00:00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110号,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52933 - 2009/10/19 9:00:00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北京地税热线09号咨询员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52685 - 2009/7/2 9:00:00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在缴纳房产税时,均应将其根据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北京地税热线31号咨询员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53091 - 2009/10/29 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应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2754 - 2007/6/14 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应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3008 - 2007/12/13 9:00:00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08〕5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71590 - 2012/9/21 9:00:00
根据发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票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0361 - 2004/5/12 9:00:00
根据发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票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北京地税热线16号咨询员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3141 - 2008/10/10 9:00:00
根据发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票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3311 - 2008/11/7 9:00:00
答:国务院令540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财税[2008]5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以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72998 - 2009/10/19 9:00:00
纳税人开具发票应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凡纳税人以外币结算业务开具发票的,应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折算办法将折算的外币金额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
http://zhidao.tax.org.cn/q.asp?qid=291178 - 2005/4/6 9:00:00